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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政府公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日)公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该应变计划阐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应付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一旦爆发而拟定的准备和应变计划。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表示:「『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确保当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对本港公共卫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具备各项核心能力,能以迅速、高效率且协调一致的方式,预防、侦测、按特征分析和应对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威胁,从而减低死亡率和发病率。」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采纳与流感大流行和中东呼吸综合症应变计划一致的三级应变级别(即戒备、严重及紧急)。这三个应变级别根据对可能影响本港的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所进行的风险评估,以及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对社会造成的健康影响而划分。

「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亦包括完善的应变措施、清晰的指挥架构,以及启动与解除每个应变级别的机制。本计划也可作为沟通工具,方便向公众清楚传达风险水平。相关机构、公司和组织在制订本身的应变计划和应变措施时,应参阅本文件所载述的计划。

参考目前的流行病学情况,「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准备及应变计划」下的戒备应变级别现正启动。

该应变计划已上载卫生防护中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34199.html )。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