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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卫生署密切监察海外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七月三十日)联同医院管理局召开联合会议,讨论香港因应海外爆发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最新发展而采取的措施。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自今年三月起,非洲西部地区持续通报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新增个案和死亡个案。我们一直密切监察最新发展,并呼吁市民保持警觉,外游时保持良好个人、食物及环境卫生。」

流行病学及监测

在本港,卫生防护中心一旦接获呈报怀疑个案,会即时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及跟进工作,包括:

  • 将病人转介往位于玛嘉烈医院的医院管理局传染病中心接受隔离检查和治疗;及
  • 为病人采集样本进行化验及确诊。

一旦确诊,卫生防护中心会:

  • 追踪密切接触者,包括相关航班的乘客和服务员;
  •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监察及隔离;及
  • 安排有病征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检查和化验。

发言人强调:「自二零零八年七月起,病毒性出血热,包括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为法定须呈报传染病,本港至今没有录得个案。卫生防护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服务处有能力检测出这种病毒。」

发言人解释:「埃博拉(伊波拉)病毒是其中一种病毒性出血热病毒。部分果蝠属于病毒的自然宿主。埃博拉(伊波拉)病毒可经野生动物感染人类,随后通过人际间传播,传播途径包括直接接触(通过破损皮肤或粘膜)感染者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体液,以及间接接触受到这类体液污染的环境。」

卫生防护中心会向全港医生及医院发信,呼吁他们保持警觉,若发现怀疑个案,须尽快呈报卫生防护中心,及早隔离、诊断、控制及跟进。医护人员亦须执行严格感染控制措施,减低传播风险。

旅游建议

发言人呼吁:「市民如从受影响地区返港,应留意在返港后二十一日内的健康情况。如有不适,例如发烧、呕吐、腹泻、出现皮疹或出血,应马上求医,并向医生报告最近的旅游纪录。」

卫生署会继续现时的口岸健康监察措施,检疫人员若发现从受影响地区返港的市民或旅客出现相关病征,会考虑其临床诊断是否属于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并转介个案至医院管理局传染病中心跟进。

发言人说:「我们会继续与旅游业议会和旅游业界密切联系,提供有关疾病的资讯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最新的风险评估,适时向旅游业界和外游市民提供最新的旅游健康资讯,并把有关资讯上载卫生署网页。」

根据世卫的风险评估,旅游或商务人士从受影响地区感染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风险极低,但建议旅游人士除需注意个人、食物和环境卫生外,亦不应直接接触病人或死者,或其他患病和死亡动物的血液、体液或器官。

目前没有预防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疫苗,卫生署呼吁市民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 注重个人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及使用肥皂;
  • 避免密切接触发高烧人士或病人,并避免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可能接触过患者血液或体液的物品;
  • 避免接触动物;及
  • 食物须彻底煮熟才可进食。

市民可参阅卫生防护中心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34199.html )、卫生署旅游健康服务网页的旅游情报(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www.travelhealth.gov.hk/tc_chi/outbreaknews/outbreaknews.html ),或世卫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专页(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 www.who.int/csr/disease/ebola/zh ),以取得更多资料及旅游建议。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